深圳市信用担保同业公会(以下简称“本会”),英译Shenzhen
Credit Guarantee Association,缩写:SZCGA。
成立于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是由深圳市内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社会相关经济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行业组织。本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本会登记机关为深圳市民政局。接受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深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着“实事求是、服务为先、创新发展、多方多赢”的宗旨,加强深圳市担保机构与政府、银行及中小企业之间交流,规范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操作程序,并进步完善深圳市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旨在配合政府部门维护担保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本行业利益;保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规范深圳市信用担保行业管理;为担保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实现我市信用担保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理事会。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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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努力开发、收集、发布会员所需的信息资源,及时掌握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发展动向;
(二)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同行业的交流考察活动,学习交流国内外先进经验;
(三)为会员组织专题业务培训,提高担保从业人员素质和资格;
(四)集中会员单位的专家资源,总结国内外担保行业的先进经验,为会员单位提供技术创新成果服务;加强再担保、联保、分保等合作方案设计和中小企业融资前方案咨询设计等工作,提供会员合作服务;
(五)研究担保业务运作规范的自律标准,保障会员质量,引导同业公平有序竞争、健康持续发展;
(六)接受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委托,联合有关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对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工作,提供信用升级服务;
(七)发挥政企桥梁作用,收集会员意见,研究政府政策,为政府提供参考,并帮助政府实施政策;充分发挥协调服务作用,协调担保机构与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中小企业的合作关系;
(八)接受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开展有关工作。同时,也包括接受会员单位委托,开展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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